为了进一步服务教学、加强两厅(音乐厅、演奏厅)使用安全管理,本学期启用新版两厅使用申请表。
请关注如下注意事项:
一、申请方请于演出日前三周将此表报送演艺中心。
二、音乐会演出前请与演出科工作人员协商安排走台一次。
三、演员请在演出前一小时入场,花篮花束不得进入厅堂内,音乐会后可由工作人员代献鲜花。
四、如遇学院举办重大演出与申请方演出相冲突等特殊情况,申请方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五、申请方邀请的外单位音像录制人员入场,须经主管单位同意批准方可入内。
六、申请方须提供安全员志愿者,协助完成场内秩序、安全管理。
《两厅使用安全责任书》同向打印于申请表背面。
演艺中心
20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