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处室:
根据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市纪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系统《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学院的相关要求,把突出政治整改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狠抓全面从严治党整治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花样翻新、隐形变异、屡禁不止的“四风”突出问题,动真碰硬、集中攻坚,坚决查处、绝不含糊,本着“见人、见事、见因、见制”原则,确保整改问题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向好改善。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11月14日。
三、整治范围
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职能处室。
四、整治内容
1、文件多、会议多,文山会海的问题;
2、以学习、学访、开会、考察、培训、调研、社会实践等名义,用公款国(境)内外旅游等域外“四风”问题;
3、在单位食堂、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违规公款吃喝以及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
4、违规租用、借用、占用车辆以及“私车公养”等问题;
5、以接待室、会议室、值班室等名义违规占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6、以“庆典补贴”“节日补贴”“优秀奖励”以及“健身卡”等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7、在协会学会商会违规兼职取酬等“三会”中的“四风”问题;
8、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
9、教育乱收费;
10、违规使用、套取、挪用科研经费等资金管理和使用问题;
11、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等问题;
12、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
五、整治措施
1、自查整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职能处室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坚持把自己摆进去,眼睛向内,结合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审计监督等途径,针对文山会海、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用车、办公用房超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教育乱收费、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等顽疾,进行自查。二是坚持开门查找问题,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遮不掩不护短,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三是坚持注重整改实效,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自查出的“四风”问题逐一予以纠正、件件整改到位。
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整治工作,确保相关精神和要求所有党员干部教师100%全覆盖、全知晓。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教师填写《教育系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整改表(个人)》(附件3);各单位也要进行认真自查整改,填写《教育系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整改表(单位)》(附件4)。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对于主动说明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四种形态”从轻处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如再发现、再发生上述问题的,将从严从重给予处理。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把握好这次机会。各单位要建立自查问题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将有关个人自查整改表(附件3)及单位自查整改表(附件4)于11月14日前报送至院纪委。
完成时限:11月14日前完成。
2、监督检查。一是把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纳入本单位的专项督查,安排专门人员开展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梳理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点,针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督办。三是院纪委将抽调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现场实地检查、督促指导,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11月14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3、从严执纪。院纪委会集中力量处置问题线索,重点查处突出问题。一是严肃查处市委巡视组、市纪委和纪检组移交的“四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市委巡视组所交办的问题线索处置率达到100%。二是继续抓好协会学会商会中的“四风”问题、工会经费违规使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教育乱收费、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等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注重从纪律审查、巡视巡察、专项整治、明察暗访中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线索,确定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四是对顶风违纪、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铁面执纪、绝不手软。
完成时限:11月14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4、追责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强化追责问责,对专项整治中查处的顶风违纪、花样翻新、隐形变异、屡禁不止等“四风”突出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完成时限:11月14日前报送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六、工作要求
1、切实统一思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职能处室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上来,统一到学院决策部署上来。
2、严格把握政策。各单位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各项纪律的前面,充分认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院纪委将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列为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在专项整治中能够主动说清问题并及时整改的,根据有关政策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党政纪轻处分等处理;对不主动整改问题甚至对抗组织调查,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从严从重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3、加大工作力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职能处室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坚决整改。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落实,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亮剑,加快节奏、提高效率,把专项整治工作往前赶、往实做,要建立整改台账、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专项整治。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层层传导压力,对在专项整治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不管不查不办,巡视整改不推动、不落实、没有成效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既对巡视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花样翻新“四风”问题扭住不放、全面整改,又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完善制度、抓好执行。各单位要进一步制定完善会议管理、公务接待、车辆使用、津补贴发放、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等制度规范,并不折不扣地抓贯彻执行,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七、需要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将《教育系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整改表(个人)》(附件3)、本单位填写的《教育系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整改表(单位)》(附件4),于11月14日前报送院纪委:
联系人:罗荣 联系电话:24160052
附件:
3、《教育系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整改表(个人)》
4、《教育系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整改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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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0日